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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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违约需依法担责,违约金旨在补偿守约方损失,但不得超出实际损失百分之三十。若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调整,具体数额由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定金通常不退,但满足条件可退:双方履约定金抵价款或退还;特殊情况致合同无法签订或非单方责任,定金可退;卖方违约致交易无法进行,定金双倍退还。

购房定金能否返还取决于具体情况:因购房者自身原因(如反悔或信用问题)导致合同未签,定金通常不退;若开发商违规(无销售许可、欺诈等),或合同条款存疑,购房定金可能退还。特殊情况如开发商资质问题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也可能退回定金。

购房者的退房请求取决于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如房屋主体结构存严重质量问题,开发商违规出售或抵押,购房者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无需违约责任。但若仅因个人意愿,无合理理由,已签署合同的退房通常不被支持,违约需担责。

违约金通常为合同总额的20%-30%,开发商须按期交房,逾期60个工作日内支付未付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超过60个工作日则加倍至万分之五,排除不可抗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