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兑律师事务所
上海申兑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大学本科毕业,中共党员,8年律师执业经验,经手近千件案件,是上海申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所经手的案件不论胜诉与否,均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执行案件帮助当事人追回资产,当事人多次赠送锦旗。在民商事领域内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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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现行劳工保护的法律框架,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届满,倘若双方都无意继续合作的话,用人单位原则上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然而,在此种状况之下,劳资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终止,通常是不会产生雇主需向劳动者予以金钱赔偿的状况。

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若未能续签是否构成违法行为这是非法行为。首先,若系单位决定不再续约,则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倘若雇主不愿继续签约,应当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其次,若系员工自己选择不再续约,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当劳动合同时限期满时,若公司决定不再续约,通常无需向员工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金,而是应当对员工作出经济补偿。为此,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每满一个整年度,公司都必须向上一年度的员工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其经济补偿将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的员工,则需向其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

在劳动合同逾期届满之际,如果企业选择不再续签,那么这种做法并不符合法定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届满之后,如果用人单位选择不予续签,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来说,即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具备行使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的权力。这一法律条款明确指出,在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即将到来之时,劳资双方都可以充分行使各自的自主选择权来决定是否进一步开展业务合作关系;身为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阁下有权决定是否继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