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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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需在三个月内安葬逝者并向社保中心提交申请资料领取丧葬补助。需准备身故证书、户籍簿、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还需提供离退休人员火化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副本。附上经社区核准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并由社保专员签字确认核发。

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是在职员工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去世的救济费是在职员工10个月的工资。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领取养老保险金需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社保规定丧葬费是用于给死亡的受害人家属安葬受害人的费用,企业在职员工和退休人员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的待遇略有不同。在领取丧葬费时,家属需要带上死亡证明和领取人的身份证明按照上述流程领取。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杭政[2004]6号)。二、办理条件用人单位在职工工伤前,已经为该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