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次性工亡
补助金是职工因
工伤死亡后,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死亡员工
家属的一笔费用,一般是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例如,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6万元,那么家属可领到120万的一次性伤亡补助金。如果员工出差期间出事故下落不明的,家属可以提前预支50%的一次性伤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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