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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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务伤害事故,包工头与建筑开发商常需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包工头作为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受伤负有赔偿责任。若建筑公司分包工程给无资质的承包商,也需对事故负连带赔偿责任。涉及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专业意见。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商需对农民工实施实名制管理并直接支付工资,施工总承包商需监督分包商的工资支付。若分包商拖欠工资,总承包商需先行清偿后追偿。对于转包项目中的欠薪,总承包商同样需承担先行清偿责任,再依法追偿。

工程项目小承包商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全权负责赔偿。虽然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赔偿比例,但一般情况下,雇主需承担全部责任。若伤害由第三方造成,受害人可向该第三方索赔。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商需对农民工实施实名制管理并直接支付工资,施工总承包商需监督分包商的工资支付。若分包商拖欠工资,总承包商需先行清偿后追偿。对于转包项目中的欠薪,总承包商同样需承担先行清偿责任,再依法追偿。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受工伤包工头不肯负责任应该怎么办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