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评定工伤
赔偿伤残等级步骤如下:
1.申请:
职工
工伤治疗稳定且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
近亲属向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提供
工伤认定决定和医疗资料。
2.鉴定:
鉴定委员会抽专家组成专家组提意见,据此作鉴定结论,必要时委托
医疗机构诊断。
3.再次鉴定:
对结论不服,15日内可向省级鉴定委员会申请,其结论为最终结论。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存在一定残疾且影响劳动能力。小朱所在的用人单位认为无需进行
伤残等级评定,不愿配合申请。但小朱及其近亲属坚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了工伤认定决定和医疗有关资料。鉴定委员会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得出鉴定意见后作出鉴定结论,然而小朱对该结论不服。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且治疗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都有权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评定工伤赔偿伤残等级的申请,所以小朱及其近亲属的申请合理,用人单位不配合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2、小朱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其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鉴定委员会作出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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