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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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是指因交通事故导致无法工作而遭受的损失。误工费的计算涉及误工时间和收入两个方面。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伤残者的误工费可以计算至残疾鉴定前一天。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人,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人,则可以参考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同行业员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误工费是对受害人因无法工作而产生的收入损失补偿,金额基于实际误工时间和工作收入。误工时间以医院证明为准,伤残者可延长至鉴定前日。有稳定收入者按减少额计算,无固定收入者参照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上年度平均工资估算,如无证据,以该地区标准为参考。

交通事故中,误工补偿基于医疗机构证明;受伤导致工作受限的,误工期可延长至伤残鉴定前。有稳定收入者按实际收入减少计算;无固定收入者,以过去3年平均总收入或参照当地同行业工资平均水平估算,如无证据,可参考上一财年行业工资标准。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法律领域中的误工费是对因疾病或事故导致工作受限的经济损失补偿,计算基于受害人的误工时长和收入状况。误工费根据未获收入期间确定,医疗机构建议作为时长依据,若致残影响长期工作,可计至伤残等级评定日。固定收入者按实际损失补偿,无固定收入者参照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相似业务领域上年度员工收入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