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而员工不同意,无
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续订或降低条件续订致员工不续订,需
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和
工资情况计算。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到期时,补偿情况因用人单位的行为不同而有差异。
当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员工拒绝,意味着是员工主动放弃续订机会,所以无经济补偿。
而用人单位不续订或降低条件续订导致员工不续订,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存在一定责任,需支付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根据员工工作年限和工资来定,工作年限的计算有明确规则,工资方面也区分了一般情况和高收入情况。
若员工遇到劳动合同到期补偿问题,情况复杂难以判断,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维持原合同条件续订,小朱却不同意续订。而小胡的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降低了工资待遇要求续订,小胡拒绝。小朱认为公司应给予经济补偿,与公司产生争议;小胡也因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与公司
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员工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小朱不同意续订,公司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不续订或降低条件续订致员工不续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小胡因公司降低工资待遇拒绝续订,公司应按小胡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
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给予补偿。若小胡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支付,补偿年限最高不超12年。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