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工厂上班双腿被砸断属于
工伤。
受伤后要及时就医,让工厂在事故发生30日内,向
社保部门
申请工伤认定。
若工厂未申请,职工、
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
2.认定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确定
伤残等级,按结果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如报销
医疗费、领停工留薪
工资等。
3.若工厂没交工伤保险,费用由工厂承担。
工厂拒担责,职工可通过
仲裁、
诉讼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厂上班时,双腿不幸被砸断。工厂未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小朱认为工厂有义务及时申请,而工厂觉得小朱自己也可以去申请。小朱伤情稳定后,想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获得相应待遇,但工厂以未缴纳工伤保险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费用,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在工厂上班时双腿被砸断属于工伤情形。工厂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未履行该义务不符合法律要求。
2、若工厂未在规定时间申请,小朱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伤情相对稳定时,小朱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因工厂未为小朱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费用应由工厂承担。若工厂拒绝承担责任,小朱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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