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给私人包工头干活摔死,责任承担分情况。
若包工头有施
工资质,与死者是
雇佣关系。
按《
民法典》,提供劳务受损害,双方依过错担责,通常包工头担主责,死者有过错也需担责。
2.若包工头无资质,发包方有选任过失。
依相关法律,发包方与包工头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
死者
家属可要求二者共同
赔偿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等费用。
案情回顾:小许给私人包工头小朱干活时不慎摔死。小许家属要求赔偿,争议在于责任该如何承担。经了解,若小朱有施工资质,其与小许是雇佣关系;若小朱无资质,工程发包方是小胡。
案情分析:1、若包工头小朱有相应施工资质,其与死者小许构成雇佣关系。依据《民法典》,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通常小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若小许自身存在未遵守安全规定等过错,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2、若包工头小朱无资质,发包方小胡存在选任过失。根据相关法律,小胡与小朱对小许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小许家属可要求小朱和小胡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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