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父亲
工伤死亡,
近亲属可领抚恤。
职工
因工死亡,近亲属能从
工伤保险基金拿丧葬
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丧葬补助金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6倍;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比例发给依靠其生活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若单位已缴工伤保险,近亲属向
社保经办机构申领;
未缴则由单位支付费用。
案情回顾:小何的父亲在工作中不幸因工伤死亡。小何及其母亲是父亲的近亲属,在领取相关抚恤时产生争议。原来父亲所在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小何认为单位应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而单位却以各种理由推诿,不愿承担这笔费用。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本案中,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按照规定,相关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支付,所以小何要求单位支付相关抚恤费用是合理合法的,单位推诿拒绝支付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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