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鉴定:
职工发生事故或被诊断为
职业病,单位应在30日内
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延长。
单位未申请的,职工、
近亲属或工会组织1年内可直接申请。
伤情稳定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需做
劳动能力鉴定。
2.
人身损害鉴定:
一般治疗终结,出院三个月左右做
伤残鉴定。
若伤情稳定,可按
医疗机构建议提前向有资质机构申请。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所在单位未在30日内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小朱认为单位失职,而单位称有特殊情况未来得及申请。此外,小胡在一次意外中遭受人身损害,治疗出院后两个月,小胡想提前做伤残鉴定,其
家属觉得应按常规在出院后三个月进行,双方就此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1、在工伤认定方面,根据规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本案中单位未按时申请,若无法证明有经同意延长的特殊情况,则存在失职。小朱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
2、在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方面,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左右进行,但如果伤情稳定也可根据医疗机构建议提前申请。小胡若有医疗机构提前鉴定的建议,提前申请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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