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是指,五至
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单位解约,或七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合同期满终止
劳动关系时,由
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2.它是对工伤职工离职后后续医疗、康复等费用的一次性补偿,不包含具体细分项目。
3.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通常依据
伤残等级、当地职工平均
工资等确定,如部分地区
五级伤残补助标准为20个月当地上年度月均工资。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
七级伤残。小许本人提出与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小许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但用人单位认为该补助金标准过高,应按较低标准支付,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小许遂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
十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小许符合这一条件,有权获得该补助金。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针对工伤职工离职后可能产生的后续医疗、康复等费用的一次性补偿。其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通常根据伤残等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用人单位不能随意降低支付标准,应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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