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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六十多岁工伤死亡如何赔偿

时间:2025.08.12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1052人
律师解析:
1.六十多岁农村工作人员工伤死亡赔偿分两种情况。
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与单位有劳动关系,按工伤处理。
赔偿有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符合条件亲属;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2.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与单位是劳务关系,按人身损害赔偿
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合理费用,数额依具体情况算。

案情回顾:

小朱六十多岁,在农村某单位工作时因工伤死亡。其家属与单位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单位认为小朱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应按人身损害赔偿;而家属称小朱并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应按工伤处理。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赔偿意见。

案情分析:

1、若小朱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可按工伤处理。赔偿项目有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若小朱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与单位形成劳务关系,则按人身损害赔偿。需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赔偿数额依具体情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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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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