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员工若被认定丧失或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单位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
解除合同属
违法,需按
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
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
月工资,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2.工伤员工过
医疗期等,单位合法解除合同,要
支付经济补偿,标准同上。
同时员工还能享受一次性
伤残就业
补助金等
工伤待遇,金额依
伤残等级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康复后,单位以业务调整为由欲辞退小朱。小朱认为自己工伤未痊愈,单位不能辞退。单位则觉得小朱已过医疗期,不影响工作安排,辞退合理。双方就
辞退补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朱被认定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属于
违法解除。此时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小朱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小朱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若小朱已过医疗期,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与上述相同。同时,小朱还可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具体金额依伤残等级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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