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商业保险和工伤
赔偿是不同
法律关系。
工伤赔偿基于
劳动关系,由
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法定标准赔偿。
2.商业保险按具体合同约定赔付。
员工有商业意外险,符合条款可获赔,但不能替代工伤赔偿。
3.工伤赔偿中的
补助金具有法定强制性,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基本制度。
商业保险赔付要看合同约定和免责条款。
4.商业保险赔付后,不影响员工主张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工伤赔偿部分,两者可并行,单位不能因商业保险免除工伤
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员工,公司为其购买了商业意外险。工作期间小朱遭遇
工伤,导
致伤残。商业保险公司根据
保险合同对小朱进行了赔付。公司认为商业保险已赔付,便拒绝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小朱则认为公司仍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伤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工伤赔偿与商业保险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工伤赔偿基于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法定标准赔付,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商业保险则依据具体保险合同约定赔付。
2、商业保险赔付后,不能替代工伤赔偿。即使小朱已获得商业保险赔付,用人单位仍需承担工伤赔偿中其应承担的部分,保障小朱作为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所以公司以商业保险已赔付为由拒绝工伤赔偿是不合法的,小朱有权依法主张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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