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
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可认定
工伤。
2.骑电瓶车摔伤,满足以下条件可认定:
合理时间往返工作地与住所等合理路线;
合理时间往返工作地与亲属居住地合理路线;
合理时间和路线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活动。
3.本人主要责任(如
闯红灯、
逆行)导致摔伤,不能认定工伤。
需看事故责任划分,非本人主要责任可申请,反之不算工伤。
案情回顾:小朱骑电瓶车下班回家,途中不慎摔倒受伤。小朱认为自己是在下班途中受伤,应认定为工伤,向公司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公司则认为小朱可能是自身原因导致摔倒,如闯红灯、逆行等,属于本人主要责任,不应认定为工伤。双方就小朱此次受伤是否能认定为工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骑电瓶车摔伤在符合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等条件下可认定为工伤。
2、若小朱在此次事故中本人非主要责任,且符合上下班途中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等要求,那么小朱可
申请工伤认定;若小朱存在闯红灯、逆行等导致本人负主要责任的情况,则不能认定为工伤。最终需看具体事故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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