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兼职人员和用人单位多为
劳务关系,难认定
工伤。
不过在提供劳务时,若被第三人伤害,劳务提供者可要求第三人担责,也能让接受劳务方补偿,接受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2.非第三人原因受伤,要看接受劳务方有无过错。
有过错就担责,无过错可能按公平原则补偿。
3.建议及时
收集证据,先和接受劳务方协商
赔偿,协商不成可
诉讼。
案情回顾:小胡为某单位兼职工作,在一次工作期间被路过的小许骑车撞倒受伤。小胡要求单位认定工伤并赔偿,单位以兼职构成劳务关系非
劳动关系拒绝认定工伤。小胡又要求小许承担
侵权责任,小许称自己经济困难无力全部赔偿。小胡陷入不知该向谁索赔的困境。
案情分析:1、小胡作为兼职人员与单位构成劳务关系,通常无法认定工伤。但因其是在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小许的行为造成损害,小胡既有权请求小许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的单位给予补偿,单位补偿后可向小许追偿。
2、若小胡受伤是因意外等非第三人原因,需看单位是否有过错。若单位有过错,应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若单位无过错,可能依据公平原则给予一定补偿。小胡应及时收集现场
证据、就医记录等,先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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