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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续签合同,双倍工资该如何算

时间:2026.10.30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290人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起,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就得每个月给劳动者付两倍工资。
双倍工资计算基数通常是劳动者正常出勤的月工资,像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以及风险性等项目都不算。要是正常出勤月工资里有福利性待遇,得合理剔除出去。
双倍工资计算时间,是从用工之日满1个月的第二天开始算,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天截止。要是满1年都没签书面合同,从用工之日满1个月的次日到满1年的前一日,都要支付双倍工资,之后就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举个例子,劳动者月工资5000元,入职后单位一直没签合同,从第2个月起劳动者就能主张双倍工资差额。要是第5个月补签合同,那第2-4月这3个月,劳动者除正常工资外,还能多拿5000元×3=15000元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是超过1年没签,能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劳动者得留意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别因为超过时效,把该有的权益给丢了。

案情回顾:

小朱入职一家单位后,单位一直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小朱月工资5000元,包含正常出勤工资与部分福利性待遇。工作第5个月,单位与小朱补签了书面劳动合同。小朱认为单位应支付其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但单位以工资包含福利性待遇应扣除部分金额为由,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案中,单位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合同前一日需支付小朱双倍工资,即第2-4月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2、双倍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含福利性项目,所以应从5000元中合理剔除福利性待遇部分作为计算基数来确定双倍工资差额。同时小朱需留意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防止因时效问题丧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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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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