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把一月的
工资拖到三月发,这属于未及时支付
劳动报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选择离职。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能
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最好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在通知里明确指出是因未及时支付工资而
解除合同。还要保留好相关
证据,像通知的送达凭证等。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
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劳动者可通过劳动
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用人单位工作,该单位每月工资却要到第三个月才发放。小朱认为这属于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决定离职。小朱书面通知单位,明确因未及时支付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了送达凭证。但单位拒绝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一月工资三月发属于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小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下应当向小朱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小朱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小朱采用
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并明确解除原因,且保留送达凭证,若单位拒绝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小朱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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