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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不承认交警判定的肇事逃逸该怎么办

时间:2026.06.09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 阅读:999人
律师解析:
1.若不认可交警对肇事逃逸的判定,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天内,可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说明不应认定逃逸的事实、理由,附上现场监控、证人证言证据线索。
2.若复核维持原判,在后续民诉刑诉中,可在法庭继续举证反驳。比如证明离开现场是为送医或紧急避险,而非逃避责任。
3.提供的证据要真实合法有效,积极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车辆发生碰撞,交警判定小朱肇事逃逸。小朱认为自己并非逃逸,是因要送突发疾病的朋友去医院才离开现场。他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指出不应认定为肇事逃逸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了朋友的诊断证明和医院就诊记录作为证据线索。然而,复核维持了原认定。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若不承认交警判定的肇事逃逸,可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明确不应认定为肇事逃逸的事实和理由,提供相关证据线索,小朱的做法符合这一程序。
2、若复核维持原认定,在后续涉及诉讼时可在法庭上继续举证反驳。小朱有证据证明离开现场是因送朋友就医这一合理原因,并非为逃避法律追究,若证据真实、合法、有效,可继续在法庭上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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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律顾问韩旭主任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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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已执业10年,执业地区为天津南开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擅长法律顾问、医疗纠纷、刑事辩护、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622835396,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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