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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可不可以做和本企业竞争的业务

时间:2026.10.22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 阅读:818人
律师解析:
员工能不能做和本企业竞争的业务,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员工跟企业签了竞业限制协议,协议里会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等。在限制期内,员工不能到跟本企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争单位工作,也不能自己开业做同类业务。如果员工违反约定,就得按协议给企业支付违约金。
没签竞业限制协议,但员工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就得遵守法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在职期间,不能自营或帮别人经营与任职企业同类的业务,不然企业能要求员工把竞业行为所得收入交归企业。
要是员工不属于上述情况,也没和企业有其他特殊约定,通常能从事和本企业竞争的业务。但开展业务时,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损害原企业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家公司员工,公司发现小朱私下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公司认为小朱违反规定,小朱则称自己未与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且不属于高级管理人员等需遵循法定竞业限制义务的岗位,自己有权利开展竞争业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与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且协议明确约定了竞业限制范围、地域、期限等内容,在协议期限内他从事竞争业务,则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按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2、若未签订协议,但小朱属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岗位,其在职期间从事同类业务,公司可要求其将从事竞业行为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3、若小朱既未签协议又不属于上述法定岗位,且无其他特殊约定,他虽可开展竞争业务,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能损害原公司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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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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