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按法定标准给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工作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
月工资给劳动者。要是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另外,医疗期满后,如果劳动者既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了支付经济补偿,还得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要是劳动者患重病或者绝症,还得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案情回顾:小许在某单位工作多年后患病,医疗期满。单位认为小许不能从事原工作,也无法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便单方面解除与小许的
劳动合同。小许认为单位应给予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费,而单位对补偿标准存在异议,双方因此
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医疗期满单方
解除劳动合同,需按法定标准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依劳动者在本单位
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小许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标准以三倍数额计,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2、因小许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除支付经济补偿外,还需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若小许患重病或绝症,单位还应增加相应比例的医疗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