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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未达岗位要求是否会有赔偿

时间:2026.10.1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321人
律师解析:
试用期未达岗位要求,一般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得满足一些条件。招聘时,用人单位要明确具体录用条件,还得让劳动者知道。并且,要有充足证据证明劳动者没达到条件,像考核记录、工作成果等。要是用人单位满足这些条件,依法解除合同,不用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赔偿。
不过,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随便解除合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这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案情回顾:

小朱应聘进入一家公司,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时,公司以小朱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赔偿。小朱认为公司在招聘时未明确具体录用条件,自己工作表现并无问题,公司随意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需在招聘时明确具体录用条件并让劳动者知晓,且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未达该条件。本案中公司若无法证明已明确录用条件及小朱不符合条件,其解除行为可能构成违法。
2、若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小朱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小朱在该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若获得赔偿,公司应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二倍作为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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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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