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资福利精选解答 > 第三次劳动法合同解除赔偿方式是什么

第三次劳动法合同解除赔偿方式是什么

时间:2026.10.10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947人
律师解析:
第三次签劳动合同,一般会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解除赔偿分几种情况:
1.用人单位合法解除。要是劳动者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致单位重大损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错情形,单位不用支付赔偿。
2.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这种情况下,单位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3.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两倍支付赔偿金,也能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4.劳动者主动解除且单位无过错。这种情况下,单位不用支付赔偿或补偿。
大家遇到这类问题,要先明确解除原因,符合相应情形就按对应方式处理。如果有争议,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公司第三次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中,小朱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公司决定解除与小朱的劳动合同。小朱认为公司应给予赔偿,而公司则认为小朱存在过错,无需支付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过错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本案中小朱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无需支付赔偿。
2、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二倍赔偿金或继续履行合同;若劳动者主动提出且无用人单位过错,用人单位无需赔偿或补偿。但本案不涉及这些情况。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