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精神病发作能否算
工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得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这三个要素。
要是精神病发作是工作原因造成的,像长期在高强度、高压力工作环境里,或者因工作遭遇事故伤害等引发的,同时能拿出相关医学证明和
证据,证明发作和工作有因果关系,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但要是本身就有精神病史,工作只是诱发因素,并非直接导致发作的原因,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
还有,职工或其
近亲属觉得是工伤,可用人单位不这么认为,此时由用人单位承担
举证责任。要确定是不是工伤,得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该部门会调查核实后给出认定结论。所以,遇到这种情况,相关人员要及时
收集证据,按规定申请认定,以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期间精神病发作,小朱及其
家属认为应认定为工伤,理由是小朱长期处于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环境,精神病发作与工作有因果关系,且有相关医学证明。但用人单位认为小朱本身就有精神病史,工作只是诱发因素,并非直接导致其发病,不应认定为工伤,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认定工伤需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三个要素。若能证明小朱精神病发作是因工作原因,且与工作存在因果关系,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2、若小朱自身原本就有精神病史,工作仅为诱发因素,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3、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最终需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该部门调查核实后作出认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