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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签1年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时间:2026.09.25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048人
律师解析:
第三次签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该法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所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时,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具体来说,要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签订一年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就能签一年期合同。但要是劳动者没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而用人单位提出签一年期限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劳动者可以主张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所以,第三次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重点在于劳动者是否主动提出。若劳动者主动提,就可以签一年期合同;若劳动者没提,用人单位不能擅自只签一年期限合同。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权益,积极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某单位连续订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单位提出签订一年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小朱认为自己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单位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本案中,小朱未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若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小朱可主张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其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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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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