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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集团内不同法人转劳动关系需赔偿么

时间:2026.09.2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489人
律师解析:
同一集团内不同法人之间转移劳动关系赔偿情况要分情况判断。
若员工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单位没支付经济补偿。之后新单位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把原单位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单位工作年限,法院会支持。
要是转移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双方明确约定工龄连续计算,且没降低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等,劳动者同意转移劳动关系,通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但如果用人单位以转移劳动关系为由,变相辞退劳动者,或者降低工资、福利待遇等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若权益受损,可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原本在集团内A公司工作,后被集团安排到B公司,A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B公司一段时间后向小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小朱要求将在A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在B公司工作年限以计算经济补偿,B公司认为不应合并计算。另外,小许也被集团安排从C公司转移到D公司,转移时与公司协商一致且明确约定工龄连续计算,工资待遇等未降低,但小许后来以公司变相辞退为由要求经济补偿。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情况,依据法律,员工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新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小朱请求把原用人单位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法院应予以支持。
2、对于小许的情况,若此次转移是经协商一致,明确约定工龄连续计算且未降低劳动条件和工资待遇,小许同意转移,一般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公司存在变相辞退或降低劳动条件等情况,导致小许被迫解除合同,公司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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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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