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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有什么规定

时间:2026.08.23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阅读:1375人
律师解析: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工伤职工的补助。
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要满足一定条件。职工得被认定为工伤,并且评定了伤残等级。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下,就可以申领。
补助金的金额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数额,伤残等级越高,补助金数额往往越高。
申领程序是,工伤职工满足领取条件后,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用人单位审核通过,会按当地标准核算金额并支付给职工。
要是用人单位不支付,职工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权。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就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产生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且评定了伤残等级。劳动合同期满后,小朱向用人单位小许公司提出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小许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小朱认为自己符合领取条件,公司应按规定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职工被认定为工伤且评定伤残等级,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情形下,可申领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小朱符合此适用条件。
2、小朱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若提供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应按当地标准核算并支付。小许公司拒绝支付,小朱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权,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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