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仲裁时效指
当事人就
劳动争议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仲裁申请的法定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
申请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
仲裁时效可能会中断。在仲裁时效期间内,要是一方通过向对方
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方式,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仲裁时效也可能会中止。因
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无法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仲裁时效就会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接着计算。
对于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
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不过,劳动关系终止的,要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总之,通常劳动仲裁申请时效是一年,但存在中断、中止等情况,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是遇到劳动争议,得留意仲裁时效,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公司
拖欠其劳动报酬。小朱起初未在意,后来得知权利被侵害。在知道权利被侵害后的半年,小朱向公司主张支付拖欠报酬,公司承诺会支付。又过了一年,小朱见公司仍未支付,便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则认为已过一年仲裁时效,不应受理。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小朱起初知道权利被侵害,但在半年时向公司主张权利,公司承诺支付,这构成仲裁时效中断,仲裁时效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2、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所以小朱申请仲裁未过时效,仲裁委员会应受理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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