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交通事故、劳动纠纷
有团队,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2025年度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等 3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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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马学兵,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法行公正,智辨是非,心系苍生,律行天下”为执业座右铭,坚守专业、诚信、卓越的服务准则,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精准的法律解决方案。 毕业于浙江大学,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为我的执业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自执业以来,我聚焦民商事纠纷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与实战技巧,尤其擅长处理疑难复杂的保险合同纠纷(含保险理赔)、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及各类经济纠纷案件。凭借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对案件细节的极致把控以及对争议焦点的敏锐洞察,成功为众多客户化解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赢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与行业的广泛认可。截止目前已收到委托人赠送的荣誉锦旗5面,这是对我最大的肯定和褒奖。 在专注执业的同时,我亦积极参与行业实践与学术研究,现担任浙江省法学会科技与网络法治研究会理事、台州仲裁委调解员、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政府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新X保险浙江分公司客户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大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监督官”等职务。多重身份的加持,让我既能从法律实务视角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维权策略,也能以更宏观的行业视野为客户规避潜在法律风险,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执业过程中,我始终秉持以“客户至上,用事实说话,用法律维权,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服务理念,注重与客户的深度沟通,耐心倾听需求,细致分析案情,量身定制专属法律方案。无论是标的额较大的经济纠纷,还是关乎个人权益的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我都全力以赴,以专业的法律素养、严谨的执业态度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每一位客户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如果您正面临民商事领域的法律困惑,欢迎随时联系我,我将尽我所能为您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支持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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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案件可向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具体包括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以及复议机关不作为,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而起诉的这两类情况,当事人都能向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若三天复议时间已过,通常不能再申请复议。若对原决定仍有异议,可考虑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

当异议之诉复议被驳回时,可通过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维权,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并阐明理由和证据。若对执行异议之诉判决仍不服,还能按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当复议减轻改变时,原机关是否为赔偿义务机关需分情况。若复议决定减轻损害,原机关对其造成的损害部分负责赔偿,是该部分的赔偿义务机关;若复议决定改变原行为且减轻损害,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依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复议过程中一般不可以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受理的,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法院已受理,则不得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