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到了60岁,就到法定
退休年龄了,这时和用人单位建立的通常不是
劳动关系,而是
劳务关系。要是被单位辞退,而
劳务合同又没约定辞退相关事宜,该怎么办呢?
首先,看看劳务合同里有没有辞退条件和补偿等方面的约定,如果有,就按约定来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是合同里没明确说,那就得根据公平原则来处理。要是能证明是因为自己的劳务成果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才
被辞退,单位可以不补偿;但要是单位
无故辞退你,你可以要求单位把劳务报酬支付到辞退通知生效那天,还能主张一定的补偿。不过具体补偿标准,得综合双方过错程度、劳务实际履行情况等来判断。
遇到这种事,建议先和单位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收集好工作成果、劳务报酬支付凭证等
证据。如果问题还是解决不了,必要时可以通过
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60岁的小朱在某单位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与单位建立了劳务关系。后来单位突然将小朱辞退,而劳务合同中并
未约定辞退相关事宜。小朱认为单位是无故辞退他,要求单位支付劳务报酬至辞退通知生效日并给予一定补偿,单位则觉得小朱的工作成果给单位造成了一定影响,不应给予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由于小朱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其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对于辞退事宜,应先查看劳务合同有无相关约定,本案中合同未约定。
2、若小朱能证明单位是无故将其辞退,可要求支付劳务报酬至辞退通知生效日并主张一定补偿;若单位能证明小朱的劳务成果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导致辞退,基于公平原则可不补偿。具体补偿标准需综合双方过错程度、劳务实际履行情况等判断。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小朱可收集工作成果、劳务报酬支付凭证等证据,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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