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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摔跤骨折,单位是否会赔偿

时间:2026.06.20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阅读:835人
律师解析:
1.下班途中摔跤骨折,单位不一定赔偿。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特定公共交通事故事故受伤,才认定为工伤
2.自己不慎摔跤骨折,不在工伤认定范围,单位通常不担责。
3.若因道路安全隐患等外在原因摔跤,且非本人主要责任,认定为工伤后,单位要赔偿。
4.单位没依法缴工伤保险费,工伤事故由单位支付保险待遇。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下班途中不慎摔跤导致骨折,小朱认为自己是在下班路上受伤,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单位认为小朱是自己不慎摔跤,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不应赔偿。小朱则称摔跤是因为道路有坑洼等安全隐患导致,并非自己主要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认定为工伤。若只是自己不慎摔跤骨折,通常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单位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若小朱能证明摔跤是因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等外在原因,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经认定为工伤后,单位需承担相应赔偿。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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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宇律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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