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9级工伤
伤残赔付分两部分。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9个月本人
工资算,本人工资是
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2.劳动或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主动解约,工伤保险基金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单位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各地定。
3.要先
申请工伤认定和
劳动能力鉴定,按程序赔付。单位没交工伤保险,费用单位承担。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9级工伤。其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小朱认为应按自己实际
月工资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单位主张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此外,小朱打算
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双方也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所以单位的主张合法。
2、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本案应先申请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法定程序进行赔付。因单位已交工伤保险,相关费用按规定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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