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7个月本人
工资算,若
月工资4000元,可得28000元。
2.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
解除合同,
工伤保险基金付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单位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省级政府定。
3.治疗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4.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发。具体
赔偿依实际和当地标准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期间受伤,经鉴定为
工伤十级。小朱月工资4000元,其所在单位认为只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8000元,其他费用不应承担。而小朱则认为,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还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治疗工伤的
医疗费用等。双方就赔偿项目和金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小朱月工资4000元,所以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4000×7=28000元,单位应支付该笔费用。
2、若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基金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3、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具体
赔偿金额需结合实际情况及当地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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