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很多人关心
工伤伤残鉴定和认定的时间问题。其实,工伤伤残鉴定没有
有效期的限制,但
工伤认定有申请期限。
职工出了事故伤害,单位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当地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有特殊情况,经
社保部门同意,申请时间能适当延长。
如果单位没在30天内申请,这期间符合规定的
工伤待遇等费用就得单位自己掏。而职工或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去
申请工伤认定。要是超过1年才申请,通常社保部门不会受理。
不过,有些特殊情况耽误的时间不算在申请期限内,像遇到
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是单位的原因、社保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或者
当事人就
劳动关系去
仲裁、
打官司等。
要是超过了申请期限,职工可以和单位协商
赔偿。要是协商不成,还能通过
民事诉讼,让单位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大家一定要留意工伤认定的时间,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中受伤,其所在单位未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许本人也未及时申请,直至事故发生1年零3个月后,小许才想起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超过申请期限为由不予受理。小许认为自己不知申请期限,要求单位承担工伤待遇费用,单位则拒绝承担。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此规定申请,在此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应由单位负担。本案单位未按时申请,存在过错。
2、小许超过1年申请期限,一般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且小许不存在可扣除被耽误时间的特殊情形,所以行政部门不予受理符合规定。不过,小许可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单位承担民事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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