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职场上,竞业补偿是大家可能会遇到的问题。简单来说,竞业补偿就是单位给遵守
竞业限制的员工的
经济补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单位和员工能在合同里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
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对于有
保密义务的员工,单位可以在合同或
保密协议里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要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员工经济补偿。
关于补偿标准,如果双方有约定,就按约定来;要是没约定,员工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能要求单位按其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
工资的30%按月支付。要是这30%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就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要是单位没按约定支付补偿,员工可以催告。如果单位还是不支付,员工能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另外,在竞业限制期内,单位也有权解除协议,但得额外支付员工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大家遇到竞业补偿问题,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和应对办法。
案情回顾:小朱与公司
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包含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公司在小朱离职后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经济补偿。小朱离职后,公司却未按约定支付竞业补偿。小朱催告公司支付,公司仍未支付。小朱认为
公司违约,想解除竞业限制协议;而公司则认为可随时解除协议且无需额外补偿。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可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
支付经济补偿。该公司未按约定支付竞业补偿,小朱催告后公司仍不支付,小朱有权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2、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虽有权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但需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所以公司认为无需额外补偿的观点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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