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兼职摔倒后,责任该由谁承担呢?这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兼职属于
劳务关系,按照《
民法典》,提供劳务的一方要是因为劳务受了损害,双方得按各自过错担责。比如兼职的人自己粗心大意,没留意安全提示摔倒了,那自己就得担一部分责任;要是接受劳务的一方提供的工作环境有安全问题,像地面湿滑还没设警示标志,导致兼职者摔倒,那接受劳务的一方就得负
主要责任。
如果兼职符合
劳动关系的特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摔倒受伤,一般能认定为
工伤,由用人单位担责。单位要按
工伤保险的规定,给兼职者
申请工伤认定和
赔偿。要是单位没依法交工伤保险,赔偿就得单位自己出。
要是摔倒和工作没关系,责任一般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比如在商场等公共场所,管理方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让兼职者摔倒了,管理方就得承担
侵权责任。
案情回顾:小许在某商场做兼职,一天在工作过程中,商场地面湿滑且未设置警示标志,小许不慎摔倒受伤。商场认为小许自己走路不小心才摔倒,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而小许觉得是商场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导致自己摔倒,商场应负主要责任,双方就责任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许与商场属于劳务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商场提供的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未对湿滑地面设置警示标志,应承担主要责任。
2、若小许在工作中存在疏忽大意未注意安全等情况,自身可能也要承担一定责任。但本案中主要过错在于商场,所以商场应承担大部分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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