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签了两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续订合同,除劳动者主动提出签固定期限合同外,就该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要是用人单位
违法辞退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得按
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
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给一个
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员工在
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
不过,如果员工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单位
辞退员工不用给补偿。要是基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辞退员工,单位得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然后按工作年限给经济补偿。劳动者遇到这类
劳动纠纷拿不准时,建议向专业人士精准咨询。
案情回顾:小朱与某单位连续订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次
合同到期前,单位以小朱工作态度不积极为由,直接辞退了小朱。小朱认为自己并无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属于违法辞退,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而单位则认为小朱工作表现不佳,辞退合理无需
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小朱与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单位应与小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直接辞退小朱,若不能证明小朱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属于违法辞退。
2、若单位违法辞退小朱,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小朱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小朱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小朱
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单位能证明小朱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辞退,则无需支付补偿;若基于第四十条规定情形辞退,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按工作年限
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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