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要是职工被认定为
八级伤残,能有下面这些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会按照
伤残等级给职工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是职工11个月的
工资。
这里说的“工资”,指的是职工在因为工作受伤或者得了
职业病之前12个月里,每个月交
社保时算的平均工资。
要是职工工资比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还高,就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来算;
要是比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还低,就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来算。
2.如果
劳动合同到期结束,或者职工自己提出要
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基金会给职工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单位要给职工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关于这两笔补助金到底给多少,由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己定标准。
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未来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规定可能会更加细化和人性化,比如对于“本人工资”的计算方式或许会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情况做出调整,以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
同时,各地在制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时,也可能会更多地考虑到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实际差异,让工伤保险制度更加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小朱与用人单位就
工伤待遇产生争议,用人单位认为应按小朱实际工资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小朱认为应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本人工资”(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计算。此外,双方对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应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并非实际工资。
2、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双方应按当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