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护工费计算分情况:
请护工按实际报酬算;家人护理,有工作参照
误工费,没工作参照当地同级别护工报酬。
2.护理人数原则一人,若
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意见,可据此确定。
3.护理期限算到
受害人能自理;残疾无法自理的,依年龄、健康等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二十年。
4.护理级别依护理依赖和残疾辅助器具确定。
要结合实际依法算护工费。
案情回顾:小朱因意外受伤住院,生活无法自理需要护理。小朱
家属聘请了护工进行护理,支付了一定报酬。但在
赔偿问题上,责任方认为应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工费,而小朱家属坚持按实际支付给护工的报酬计算,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同时,对于护理人员人数和护理期限,双方也存在不同看法。
案情分析:1、关于护工费的计算,若聘请护工护理,应按实际支付护工的报酬确定,所以小朱家属要求按实际支付计算护工费是合理的。
2、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本案中应依据相关机构意见确定护理人员数量。
3、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因残疾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二十年,需结合小朱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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