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
加班时生病,不一定能算
工伤,认定得符合法定条件。
2.加班时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可视
同工伤,考虑到疾病紧急严重。
3.普通生病,要看是否因工作导致且属
职业病目录范围,因工作环境、强度患职业病可认定。
4.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一般生病,通常不能认定。
最终由
社保部门依申请及
证据判定。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公司职工,经常加班。一次加班时,小朱突然生病。公司认为这只是普通生病,不属于工伤,不应承担责任。而小朱觉得自己是在加班时生病,公司应认定为工伤并给予相应待遇。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生病后并未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也无证据表明所患疾病是因工作原因引起且符合职业病目录范围。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加班时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小朱未出现此情况,不满足该视同工伤条件。
2、若疾病是因工作原因引起且符合职业病目录范围,可认定为工伤。但小朱无证据证明所患疾病符合此要求,所以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最终是否认定工伤,需由用人单位或小朱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其依据具体事实和证据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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