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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担半责,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时间:2026.04.14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阅读:1219人
律师解析:
1.交通事故担半责,满足条件可认定工伤
按规定,上下班途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属工伤,担半责不在本人主要责任范围内。
2.认定工伤需符合“上下班途中”条件,即合理时间和路线,像常规通勤路线、下班后顺路买菜等。
3.若时间、路线符合且责任为同等,可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可在事故发生1年内,向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申请。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他与对方车辆驾驶员承担同等责任。小朱认为自己应认定为工伤,可公司却以事故地点并非小朱从公司到家的常规路线为由,拒绝帮助其进行工伤认定。小朱称自己是下班后顺路去买菜才经过该路段。双方就小朱能否认定为工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小朱在事故中担半责,属于双方负同等责任,不属于本人主要责任范畴,满足此关键条件。
2、“上下班途中”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路线,下班后顺路买菜属于合理绕道。小朱是下班后顺路买菜经过事故地点,其时间和路线符合“上下班途中”要求。所以小朱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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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宇律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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