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建筑行业
工伤工资标准分情况而定。
停工留薪期内,单位按月支付
工资,待遇和原来一样。
“原工资”各地标准有别,常见按
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或受伤前1个
月工资确定。
2.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
如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90%,二级为85%等,按月支付
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是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有上下限规定。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建筑工人,在工作时不幸受伤。停工留薪期内,小朱认为单位应按他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支付工资,而单位却打算按他受伤前1个月工资支付。后来小朱被评定为二级伤残,单位在计算伤残津贴时,对本人工资的认定与小朱也产生分歧,小朱觉得应按自己实际月缴费工资计算,单位则有不同看法。
案情分析:1、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原工资”各地规定不同,小朱和单位的争议需依据当地具体规定来确定是按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还是受伤前1个月工资支付。
2、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这里的本人工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小朱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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