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致
十级伤残:
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
工资。
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约,
工伤保险基金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单位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省级政府定。
2.
人身损害致十级伤残:
赔偿含
医疗费、
误工费等。
残疾赔偿金按当地收入标准,定残日起算20年,60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算5年。
按双方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公司认为应按
工伤标准进行赔偿,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但小朱觉得自己受伤也有人身损害因素,要求公司除工伤赔偿外,还应按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双方就赔偿方式和金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按工伤情形,公司应支付小朱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若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小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工伤保险基金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省级政府规定执行。
2、若按人身损害情形,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关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若小朱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赔偿责任需根据双方过错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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