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追加认定部位没有明确统一的期限。
自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若相关人员认为
伤残情况有变,可申请复查鉴定。
2.
工伤认定后发现遗漏工伤部位,要及时向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追加认定。
建议尽早申请,防止
证据缺失影响结果。
3.申请时需提供能证明受伤与工伤有关联的材料。
对追加认定有争议,可通过
仲裁、
诉讼解决。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小朱发现还有之前遗漏的工伤部位。他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追加认定申请,并提供了相关材料。但用人单位认为该部位受伤与工伤并无关联,不同意追加认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工伤追加认定部位并无明确统一的期限规定,不过通常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若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小朱在此时发现遗漏部位并申请追加认定,是符合规定的操作。
2、小朱申请时提供了能证明该部位受伤与工伤存在关联的材料,已履行自身义务。而用人单位若对追加认定有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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