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协商一致解除:
双方就解除达成明确共识且无异议,协议生效
劳动关系即解除。
2.用人单位
单方解除:
要有合法依据,像
劳动者严重违规、不能胜任工作等。
且要证明理由和程序合法,否则算
违法解除。
3.劳动者单方解除:
预告解除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
试用期提前三日;即时解除适用于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
欠薪等情况。
4.辅助认定:
可结合停发
工资、完成交接、开具
离职证明等事实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公司以小朱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与小朱的劳动关系。小朱却认为自己并未严重违规,公司
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小朱主张其预告解除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未正常发放工资,自己也可即时解除。双方就劳动关系是否合法解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属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需双方就解除事宜达成明确意思表示且无异议,协议生效劳动关系才解除。本案中显然并非协商一致解除。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需有合法依据,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且要证明解除理由成立和解除程序合法,若公司无法证明其解除理由和程序合法,就构成违法解除。
3、劳动者预告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等情形,劳动者可即时解除。本案中小朱可根据公司未正常发工资情况判断是否构成即时解除条件。也可结合工资支付停止、工作交接完成、离职证明开具等事实辅助认定
劳动关系解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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