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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多报工资是不是要退还

时间:2026.07.15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139人
律师解析:
1.包工头多报工资涉嫌不当得利,也就是没有正当理由,损害他人利益让自己获利。
2.这种行为会使发包方多花钱,损害其财产权益,包工头却得到额外好处。
3.发包方发现后,可要求包工头退还多报部分。
4.若包工头拒绝,发包方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收集证据,例如工资报表和用工记录,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合理诉求。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个工程包工头,在向发包方报送工人工资时多报了数额。发包方在核对账目时发现了这一情况,便要求小朱退还多报的工资。然而,小朱却拒绝退还,坚称自己所报工资无误,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多报工资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还使发包方多支出费用,自身获得额外利益,损害了发包方的财产权益。
2.发包方有权要求小朱返还多报部分工资。在小朱拒绝退还后,发包方可以先和小朱协商。若协商不成,发包方收集工资报表、实际用工记录等能证明小朱多报工资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不当得利,法院会根据证据作出支持发包方合理诉求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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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刑事辩护李跃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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