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赔偿金分配分项目处理。
丧葬
补助金用于丧葬事宜。
2.
供养亲属抚恤金给
因工死亡职工生前供养、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配偶每月领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此基础上增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参照
法定继承,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分配,一般均分。
特殊困难、尽主要
扶养义务等
继承人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可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可协商分配。
案情回顾:小胡在工作中不幸因工死亡,获得了一笔工伤赔偿金。小胡的妻子小丽、父母和子女就
赔偿款分配产生争议。小丽认为应将大部分赔偿款归自己,因为她此后要养育子女;而小胡父母则觉得自己年事已高,应多分一些。双方就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分配各执一词。
案情分析:1、丧葬补助金应专款专用,用于办理小胡的丧葬事宜。
2、供养亲属抚恤金应按照规定比例发放,若小丽符合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条件,配偶每月可领取40%;小胡的父母若也
符合条件,每人每月领取30%。若父母中有孤寡情况,每人每月可在此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可参照法定继承分配,小丽、子女、小胡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配,一般均等。但考虑到实际情况,若子女年幼、父母年老缺乏劳动能力,他们可以适当多分;若某一方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则应不分或少分。各继承人也可协商确定具体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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