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农民工伤亡
赔偿分不同情况。
工伤情形下,赔偿有
医疗费、
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因工死亡,
近亲属能拿丧葬
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2.
人身损害时,赔偿含医疗费、
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残疾的有辅助器具费等,死亡的有
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按当地标准算二十年)。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农民,在建筑工地工作。一次施工中,小朱不幸身亡。小朱的
家属与施工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施工方认为赔偿应按人身损害标准,家属则主张按
工伤标准赔偿,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协议。
案情分析:1、此案件关键在于判断小朱伤亡应适用工伤赔偿还是人身
损害赔偿。若小朱与施工方存在
劳动关系且符合
工伤认定条件,应按工伤赔偿。工伤赔偿中,若因工死亡,近亲属可获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放)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2、若小朱与施工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属于雇佣等其他关系,则按人身损害
赔偿处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致人死亡的还有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关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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